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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点学术委员会
UPV / EHU 制定了学术管理服务条例,以更改博士课程的学术委员会。博士学院在履行职责时对这些变化进行了如下规定:
作为指导原则,建议学术委员会每四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的成员。如果成员数(K)不是减3的整数,则小于分数K/3减的总数将被更新。
另一方面,由于以下原因,学术委员会可以随时全部或部分更新:
1. 如果董事会成员辞职;在这种情况下,现有的学术委员会应推荐一名新成员。
2. 在博士课程中大多数UPV / EHU教授的倡议下;在这种情况下,多数人会提议新成员
学术委员会将努力确保以协商一致的方式更换即将离任的成员,并尽可能多地代表研究领域。如果没有候选人自愿更换离任成员,学术委员会应建立确保更换的程序,例如在博士课程中应用教授之间的强制性最低轮班。
学术委员会必须将委员会的任何变化通知博士课程的所有教授,如果没有使用强制替换机制,必须确保提议的更改事先得到大多数UPV / EHU教授的批准。博士课程。
每当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发生变化时,都会选择博士项目的协调员。更改博士项目协调人及学术委员会成员,须向博士学院提出申请,由研究生委员会处理。申请将附有学术委员会的决定,其中将包括以下信息:
• 学术委员会会议日期。
• 将加入学术委员会的新成员的姓名和职位。
• 将离开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的姓名和职位。
• 新的学术委员会的所有成员的姓名和职位,这是新成员加入后该委员会将保持的状态。
• 变更生效的日期。
• 项目学术委员会协调员签名。如果一切都发生了变化,协调员将不得不在辞职和在职者身上签字。
• 如果无法获得离任协调员的签名,新协调员将提交书面理由。
本规定须经博士学院常务理事会于2020年5月11日批准后实施。